创元科技:200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公告
2003-07-08 06:41   


股票代码:创元科技     股票简称:000551      编号:ls2003A18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03年8月8日上午10:00
    3、会议地点:苏州市南门东二路4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2003年7月15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须持回执、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
凭证,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以传真及信函方式登记(登记日期以送达日为准)。
    2、登记时间:2003年7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3、登记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南门东二路4号
  五、其他
  1、会议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南门东二路4号
    邮编:215007           电话:0512-65300551
    传真:0512-65300551       联系人:陈小麟、周微微
    特此公告。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7月8日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三次临时度股东大会
                      回    执

致:创元科技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单位)(姓名或单位名称)         ,证券帐号     。现为贵公司
A股股份     股的持有人,兹通知贵公司,本人(单位)拟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
贵公司于2003 年8月8日上午10 时在苏州市南门东二路4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的公司2003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
                               2003年 月  日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姓名。
    (2)请将贵股东名下登记的A股股份数目填上,请删去不适用者。
    (3)此回执填妥签署之后须于2003年7月17日下午4时30分之前送达本公司为有效,本
公司通讯及联系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南门东二路4号,此回执可以邮寄、传真方式交回。传真
号为0512-65300551,邮政编码为215007。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人)(股东姓名):     证券帐号为:    。持有创元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A 股股票     股,现委托(姓名)    为本公司(人)的代理人,代表本公司
(人)出席2003年8月8日上午10时于苏州市南门东二路4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03年度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该大会上代表本公司(人),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公告所列议决
事项表决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序号 议 决 事 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委托授权人(签名):      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2003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姓名。
    2、如投票同意任何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投票反对任何议案,请在反对栏内
填上"√",如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填上"√";
    3、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委托授权人签署。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
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者由董事
长、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人签署。
    4、本授权委托书并不妨碍委托人本人亲自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届时对原代理人的委托
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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