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海纳: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声明
2003-07-17 06:44   

                  浙江大学企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浙江大学企业集团公司控股有限公司现就提名丁振海先生、萧志东先生为浙江浙大
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浙江浙大海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
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
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
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
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的人员。
    四、包括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
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
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浙江大学企业集团公司控股有限公司
                                     200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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