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关于帝贤加工合同纠纷的诉讼公告
2003-07-18 06:49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03-17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帝贤加工合同纠纷的诉讼公告
2003年7月11日,公司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2003)冀民二终字第22号民事判 决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02年2月,承德县人民法院受理承德帝贤针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200160,以下 简称:承德帝贤)诉本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该公司要求公司支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总计 金额为9,829,740.00元人民币。公司对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承民初字第189号 的民事判决不服,于2002年11月13日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经该院审理,作出如下 终审裁决: 1、撤销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承民初字第189号民事判决书; 2、泰达股份在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自费提走已验收的14180套保暖内衣并支付承德帝贤 加工费440,847.20元人民币; 3、驳回承德帝贤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诉讼费15万元人民币,泰达股份负担2万元人民币,承德帝贤负担13万元人民币。 二审案件受理费8.5万元人民币,泰达股份负担1万元人民币,承德帝贤负担7.5万元人民币。 泰达股份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不再退还,执行中由承德帝贤将应付二审案件受理费7.5万元 人民币径付泰达股份。
特此公告。
注:备查文件: 1、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2003)冀民二终字第22号民事判决书; 2、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承民初字第189号民事判决书;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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