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苏州新城花园酒店拟协议转让本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2003-07-24 05:58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新城花园酒店(集团)拟协议
               转让本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受当事人委托对苏州新城花园酒店(集团)拟协议转让本公司3.36%股权事宜作提示性公告,当事人双方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出让方:苏州新城花园酒店(集团)(以下简称"新城花园")
  ●受让方:苏州新区创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科技")
  ●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涉及股份:1539万股非发起人法人股
  ●本次协议转让股权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要约收购批准。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本公司股转让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概述
  2003年7月23日,本公司收到公司第三大股东苏州新城花园酒店(集团)函告,该公司于2003年7月23日与苏州新区创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江苏省苏州高新区签署了关于本公司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和《股权托管协议书》,新城花园拟将其持有本公司15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社会法人股转让给创新科技,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08元/股,股权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4740.12万元;为了创新科技能有效管理和监控该项股权及顺利实现本公司的股东变更过渡,自《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订立至办理完成该项股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手续之日止,新城花园将该项股权委托创新科技管理,在托管期间,创新科技享有该项股权除处分权以外的所有权利。如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完成后,新城花园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创新科技受让该项股权后将持有本公司1539万股社会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6%,将成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
  二、本次股权转让双方为关联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为此本次交易尚需报请中国证监会根据2002年12月1月发布实施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之规定申请要约收购豁免。协议双方约定,在该《股权转让协议书》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创新科技向新城花园支付股权转让款23700600元,剩余款项于办理完成该项股权过户手续后次日付清。
  三、受让方情况介绍
  创新科技成立于2001年7月,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法定代表人:陈永明。公司经营范围:高新技术项目投资及其咨询、代理、中介服务等。目前公司投资领域主要为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环保、新材料及光机电技术等。
  四、本次股权转让双方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控制的下属不同主体。
  五、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就公司所了解的情况及时作出披露。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7月24日
  附件:苏州新区创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协议受让苏州新城花园酒店(集团)所持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3.36%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受让方:苏州新区创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出让方:苏州新城花园酒店(集团)(以下简称"新城花园")
  ●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涉及股份: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高新")的1539万股非发起人法人股
  ●本次协议转让股权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要约收购批准。
  ●本次股权转让后苏州高新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本公司受让股权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基本情况
  1、名称:苏州新区创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苏州高新区滨河路258号
  3、法人代表:陈永明
  4、注册资本:15000万元
  5、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205001191621
  6、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72931107-3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主要经营范围:高新技术项目投资及其咨询、代理、中介服务
  9、经营期限:2001年6月22日至2011年6月21日
  10、税务登记证号码:120115103068227
  11、股东名称:
  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占66.67%股权、
  苏州留学人员创业园占28.33%股权、
  苏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占5.00%股权。
  二、本公司的主营业务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项目投资及其咨询、代理、中介服务
  公司最初成立于2001年7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由苏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和苏州留学人员创业园共同出资成立。公司已经对涉及IC设计、软件、激光技术领域的创业企业进行了部分投资。
  为适应苏州新区经济科技快速发展的需要,发展壮大公司实力,扶持当地中小型科技创业企业的发展,2001年10月,公司决定吸引新股东苏州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加入,并将注册资本增加到15000万元人民币,从事高科技创业投资和投资管理,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培育科技型中小创业企业的成长,促进科技经济一体化进程,帮助创业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实现投资者收益最大化。公司投资领域主要为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环保、新材料及光机电技术等领域。
  公司自成立以来,已实现对苏州华芯微电子有限公司、苏州亚美联金融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苏州楚天激光有限公司、苏州新区中软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的投资。
  三、本公司(本公司)产权及控制人情况
  1、股权情况
  苏州新区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
  2.控股公司简介
  控股股东为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苏新集团)。是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的全资公司,作为国有独资企业,成立于1990年12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法定代表人:纪向群。公司注册地:江苏省苏州市新区狮山路12号。经营范围为:组织房地产开发经营、采购供应开发项目所需的基建材料和生产资料,为住宅提供配套服务及公用服务,旅游服务及项目投资开发等。作为一个大型、综合性的集团企业,公司是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和投资的主体,致力于苏州新区的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并广泛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房地产、物资流通、服务等领域。
  截止目前,苏新集团持有苏州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高新)222,300,000股国家法人股,占苏州高新股本总额的48.59%,为苏州高新的控股股东。
  四、本次股权收购情况
  1、创新科技拟持有苏州高新股份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在本次股权让受前,未持有苏州高新的股权。本公司拟收购新城花园持有的苏州高新法人股1539万股,占苏州高新总股本的3.36%,收购完成后创新科技将成为苏州高新的第三大股东,因创新科技与新城花园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苏高新集团总公司,且苏高新集团总公司持有苏州高新48.59%的国家法人股,为苏州高新的控股股东,本次股权协议转让后苏州高新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本公司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关联、非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中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行使表决权。
  除苏高新集团总公司持有苏州高新22230万股国家法人股,占苏州高新总股本的48.59%;创新科技的其他关联方未持有苏州高新股份。
  2、股权转让情况摘要
  ●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背景
  2003年7月23日,创新科技和新城花园在苏州高新区正式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根据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确定的原则,新城花园同意按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对外披露的经审计的净资产作为定价依据(折合每股净资产为3.08元),向苏州新区创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新城花园所持有的苏州高新1539万股3.36%股权,折合人民币4740.12万元。
  2)协议名称:《苏州新城花园酒店(集团)公司与苏州新区创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
  3)协议当事人:创新科技,新城花园
  4)转让股份及数量:苏州高新1539万股
  5)转让股份的比例:3.36%
  6)股份性质:本次转让的1539万股为非发起人法人股
  7)转让价款:人民币4740.12万元(按苏州高新2002年度经审计并对外披露的每股净资产3.08元作价)
  8)转让价款支付:转让价款分二期支付,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50%,计人民币24,162,300元,其余50%部分于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后一次性付清。
  9)协议签订时间:2003年7月23日
  10)生效时间及条件:自协议双方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有关股份转让的约定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豁免创新科技要约收购的批准之日起生效。
  11)其它条款
  创新科技与新城花园约定,若出现任何一种下列情形时,由创新科技与新城花园协商解决:
  ①对创新科技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豁免的决定;
  ②在本协议成立之日起一年内未能完成股份过户的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转让必要的授权与批准
  本次转让经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同意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发起人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的批复》(苏政复【2003】62号)、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发起人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的批复》(苏府复【2003】56号)、苏州高新区苏高新管[2003]42、100号《关于同意苏州新城花园酒店(集团)转让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3.36%股权的批复》文件批准。2002年11月15日创新科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收购方案;本次收购方案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及批准。
  六、本公司高管人员未有在苏州高新或其他公司兼职情况,经委托苏州高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中心查实,本公司及公司高管人员在公告前未持有并买卖苏州高新股票。

                          苏州新区创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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