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深 房: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2003-08-09 06:45   


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A、 深深房B (公告编号:临2003-09)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于2003年8月7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2)民一终字第二季度7号,该
判决书就我司与太古城地产(深圳)有限公司(原名保兴房地产(深圳)有限公司)国兴大厦
转让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现将案件主要内容及判决结果公告如下:
    1997年3月21日,本公司与保兴房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兴公司)签订
一份《国兴大厦股权转让合同书》,根据合同规定,本公司将所持有的国兴大厦项目68%的权
益以人民币14,500万元价款转让给保兴公司,且原本公司欠付工程款1,500万元亦由保兴公司
承担。保兴公司支付4,500万元后,尚欠10,000万元权益转让款及1,500万元工程款未支付给本
公司,本公司遂因此提起法律诉讼。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1)粤高法经一初字第7号"
民事判决书于2002年9月28日判决:保兴公司须支付尚欠本公司的转让款98,948,060.00元人民
币及利息。保兴公司对上述判决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3月4
日进行了开庭审理,于2003年7月14日形成终审判决,判决驳回太古城地产公司(保兴公司)
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46964.25元由太古城地产公司承担。截至2003年6月
30日止,本公司帐面存货中仍包含上述房产计166,109,047元,本公司为此已计提69,907,107.00
元损失准备。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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