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 深 房: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2003-08-09 06:45
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A、 深深房B (公告编号:临2003-09)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于2003年8月7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2)民一终字第二季度7号,该 判决书就我司与太古城地产(深圳)有限公司(原名保兴房地产(深圳)有限公司)国兴大厦 转让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现将案件主要内容及判决结果公告如下: 1997年3月21日,本公司与保兴房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兴公司)签订 一份《国兴大厦股权转让合同书》,根据合同规定,本公司将所持有的国兴大厦项目68%的权 益以人民币14,500万元价款转让给保兴公司,且原本公司欠付工程款1,500万元亦由保兴公司 承担。保兴公司支付4,500万元后,尚欠10,000万元权益转让款及1,500万元工程款未支付给本 公司,本公司遂因此提起法律诉讼。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1)粤高法经一初字第7号" 民事判决书于2002年9月28日判决:保兴公司须支付尚欠本公司的转让款98,948,060.00元人民 币及利息。保兴公司对上述判决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3月4 日进行了开庭审理,于2003年7月14日形成终审判决,判决驳回太古城地产公司(保兴公司) 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46964.25元由太古城地产公司承担。截至2003年6月 30日止,本公司帐面存货中仍包含上述房产计166,109,047元,本公司为此已计提69,907,107.00 元损失准备。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8月8日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