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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菲达环保:重要合同公告
                           
                           
                          2003-08-14 05:37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方)与内蒙古内蒙华电包头第二热电厂工程建设处签订了2×200MW供热机组工程1#炉脱硫系统设备供货合同,有关情况如下:     根据已签订的合同:供方的工作范围包括所供设备的设计、制造、提供技术资料、监造的配合、技术服务、安全运输和装卸、顺利安装并使之投入运行以及售后服务;合同总价值为5840万元。     根据交货进度和技术服务时间安排,工程计划于2004年7月底系统调试完毕后,将配合主机168试运。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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