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白鸽:重大诉讼事项持续披露公告
2003-08-16 06:53   


股票代码:000544       股票简称:ST白鸽       公告编号:2003-016

                 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事项持续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的规定,现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赔偿其担保损失一案的判决结果执行情
况持续披露如下:
    一、基本案由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公司)于1997年9月为本公司发行的4000
万元企业债券提供担保,2000年9月到期后本公司未能偿还,造成国泰君安公司承担还款责
任。2001年12月,国泰君安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偿还其因担
保赔偿造成的损失3,997.8万元。案件审理期间,经法院调解本公司与国泰君安公司达成民事
调解书,主要内容如下:1、本公司应当在2002年12月25日前一次偿还国泰君安公司因为本公
司担保而被划转的款项3,997.8万元。2、自2001年3月23日起至2002年12月25日,上述款项利
息按年利率6.03%计算。3、案件相关费用306,470元由本公司承担。
    二、履行情况
    该协议第1项因公司资金紧缺至今尚未执行,第2、3项已以本公司在国泰君安的投资
分红122.64万元予以支付。
    2003年8月12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财产被查封、扣押通知,通知内
容如下:
    1、查封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33万股股权。
    2、查封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丹宝利酵母有限公司5000万股权。
    因短期内被查封的股权将不会被拍卖,本次执行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产生重大影响,但是对
公司已通过的《关于出售广东丹宝利酵母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的实施造成一定障碍。
    本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关于本案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
进行持续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三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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