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春 都:对外委托投资公告
2003-08-23 06:49   


股票简称:ST 春都   股票代码:000885   公告编号:2003-042

                 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委托投资公告

    一、概述
    2003年8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委托新华信托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管理公司资金的议案》。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管理,与新华信托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半年的《资金信托合同》,委托金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
    二、协议主体介绍
    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路69号,法定代表人为张小铁,注
册资本 50000万元,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受托
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国家有关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
作为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受托经营公益信托业务;经营企业资产重组、
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企
业债券承销业务;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代保管业务;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
询业务;以银行存放、同业拆放、融资租赁或投资方式运用自有资金;办理金融同业拆借;中
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4500万元;
    2、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3、合同生效条件:支付受托人委托资金;
    4、合同生效时间:自信托合同签订并交付信托财产之日起计算时间;
    5、合同期限:有效期限为半年,在信托期限届满,若委托人请求,可延长本信托期限。
    6、信托管理费用:受托人收取的手续费按受托资金1%的年费率计提。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公司投资的目的是为了提高闲置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资金信托合同》

    特此公告

                               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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