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春 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03-08-23 06:41
股票简称:ST 春都 股票代码:000885 公告编号:2003-041
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03年8月20日在郑州召开, 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委托 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公司资金的议案》。 根据重组后公司资金比较充裕的情况,对公司部分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管理,决定与新华信 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为期半年的委托管理合同,委托金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 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路69号,法定代表人为张小铁,注 册资本 50000万元,主营业务范围:(一)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 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二)受托经营 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 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三)受托经营 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 基金业务;(四)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 (五)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 (六)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七)代保管业务;(八)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 咨询业务;(九)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经 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
特此公告
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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