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原 宜:董事会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公告
2003-08-26 06:56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ST原宜 公告编号:2003-35
国投原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因连续三年亏损于2003年2月20日起暂停上市。经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 计,公司2003年半年度已实现盈利,并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了2003年半年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 会《关于发布<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符合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条件。 2003年8月25日,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聘请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 恢复上市推荐人,为公司恢复上市出具了《国投原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推荐书》,同 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本公司恢复上市;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恢复上市出具了《关 于国投原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 147 号文《关于发布<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 施办法(修订)>的通知》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于本 公司提出恢复上市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若该申请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获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或受理后未被核准恢复上市,本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 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投原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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