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水泥:200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3-09-11 05:47   


    证券代码:600217   股票简称:秦岭水泥    编号:临2003—018号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3年9月10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收购陕西省耀县水泥厂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关联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陕西省耀县水泥厂劳动服务公司放弃了表决权。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召开和出席情况:陕西秦岭水泥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二OO三年九月十日在西安市江河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公司股份26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95%,会议由董事长兰建文先生主持。董事会聘请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郭斌律师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列入会议通知的有关议案,鉴于本次表决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陕西省耀县水泥厂劳动服务公司放弃表决权,由礼泉县袁家投资公司、中国建筑材料西北公司、陕西铜鑫科技开发公司进行表决,共计代表股份3200万股,经过投票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同意购买陕西省耀县水泥厂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同意票3200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郭斌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会议通过决议合法有效。

                           陕西秦岭水泥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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