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科技:法人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2003-09-11 05:56
证券代码:600846 股票名称:同济科技 编号:临2003-012号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同济大学的报告,其已于2003年9月9日与上海晟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晟地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出让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3,700万股。根据《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现就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权变动情况作提示公告: 一、目前同济大学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2,559.2283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45.16%。根据同济大学与晟地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同济大学拟将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3,7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31%)转让给晟地集团。经转让方和受让商定,股权转让价格以本公司经审计的2002年年报披露的每股净资产1.52元及未经审计的2003年半年度报披露的每股净资产1.54元为基础溢价为每股人民币1.80元计,转让价款为6,660万元人民币。 二、上海晟地集团有限公司是以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为主,同时涉及实业投资、贸易等其他产业的跨地区和跨行业经营的大型集团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伟兴;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凯旋路166号;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截止2003年8月31日,公司的总资产52131.3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5260.89万元人民币。 三、因本次转让为国有法人股的转让,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四、上述事项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转让方和受让方将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五、完成此次股权转让后,同济大学将持有本公司股份8,859.2283万股,占总股本的31.86%;上海晟地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股份3,700万股,占总股本的13.30%。 六、本公司将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在近期披露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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