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电力: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03-09-23 05:32   

证券代码:600292证券简称:九龙电力编号:临2003-28号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于2003年9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3人,符合《公司法》
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出席董事认真审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通过了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划转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划转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划转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由于本次股权划转的接受方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在表决中进行
了回避,其余董事没有任何与本次股权划转相关的利益冲突。
    根据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庆市电力公司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44,291,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6.48% 将无偿转让给公司第三大股东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转让后,重庆市电力公司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而中国
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62,372,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37.29%。有关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公司3月25日和8月23日公告。
    鉴于本次股权变动为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结果,因此此次公告不再披露公司
基本情况、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等内容,仅针对本次持股主体调整情况及其对公司
的影响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权划转的接受方介绍
    本次股权划转的接受方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是公司第三大股东,于2002年
12月29日在北京正式成立。该公司由中央直接管理,资产与财政关系在财政部单
列。该公司是电力体制改革后新组建的5家发电集团公司之一,是国务院授权的投
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从事电源投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的大型国有企
业集团。公司注册资本120亿元,2002年底总资产807亿元,所有者权益249亿元。
因本次股权变动系按照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所进行的行政划拨,故本公司董事
会未对该公司进行详细调查。
    二、董事会意见及声明
    董事会一致认为:本次股权划转为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结果,此次划转有利
于公司集中力量发展电力生产业务。董事会确认,重庆市电力公司在转让其持有
公司的股权前,除因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尚欠公司部份电费外,不存在任何未清偿
的对公司负债、未解除的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其它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声明:董事会已履行诚信义务,采取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本报告书所涉
及的内容均已进行详细审查。
    三、独立董事意见及声明
    本公司四位独立董事韩德云、张太宇、卢啸风、崔伟民均同意本报告书内容

    各位独立董事分别声明:本人已履行诚信义务,上述意见是基于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发表。
    四、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37号
    咨询电话:023-68637303
    咨询传真:023-68635244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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