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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达声A:独立董事意见
2003-10-18 06:59
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3年10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审议了《宏大地产关于将拟撤销"持有达声股份五年以上"的承诺的决定提交深达声 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基于公司目前正处于股份转让过渡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遵照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要求等有关规定,对于此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 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关于《宏大地产关于将拟撤销"持有达声股份五年以上"的承诺的决定提交深达声股 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宏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撤销"持有达声股份五年以上"的承诺, 将所持有深达声28%股份转让给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此次撤销5年持股承诺进行股份转 让有悖于诚信精神,遵照有关规定,宏大地产将该撤销5年持股承诺的决定提交深达声董事 会审核并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提案的提出及审核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独立董事还注意到,董事会决议决定将本提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予以审议。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明确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及独立董事 比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的规定和要求,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3、《关于召开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的内容及审议、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于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本独立董事认为各议案的内容合法,审议、表决的程序均符 合相关规定,本独立董事同意各议案的表决结果。 特此。
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德棉 宋金铭 孙献军 朱汉扬 200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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