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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玻 A: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2003-10-27 06:33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03-01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4日在深圳市蛇口 南玻大厦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另1名董事委托与会董事代 为出席并表决,集团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南玻集团2003年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广州南玻玻璃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三届七次会议决议,广州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已按计划设立,投资项目亦如 期开工。鉴于国内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特种玻璃市场需求强劲,本集团产品供不应求的 状况,为了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扩大市场份额,提升综合竞争能力,本集团与合资方决 定扩大对广州南玻玻璃有限公司的投资规模,计划总投资达到7.3亿元人民币。详细内容参 见《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此项决议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投资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为了进一步明 确投资审批权限,提高项目投资审批效率及维护股东权益,集团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审批单个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审批权限。此项决议须提交股东大会 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对本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在第六章增加“第一百四十七条:经理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向董事会提请对外担 保,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对外担保应遵守以下原则: ㈠ 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 担保; ㈡ 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㈢ 不得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㈣ 被担保对象必须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㈤ 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全体成员2/3以上签署同意。” 五、确定了召开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 南玻集团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11月28日召开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 下: 1、会议时间:2003年11月28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深圳蛇口工业六路南玻科技大厦七楼会议厅 3、会议召集人: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议程: ① 审议《关于对广州南玻玻璃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 ② 审议《关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投资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 ③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出席会议资格: ① 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② 凡是在2003年11月2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③ 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授权委托其他人出席。 6、会议登记办法: ① 登记手续: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有效持股凭证或法人 单位证明(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代码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② 登记地点:深圳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五楼南玻集团资产证券部。 ③ 登记时间:2003年11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7、其他事项: ① 与会股东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② 联系人:李小姐、王先生 ③ 联系电话:86-755-26860666 传真:86-755-26692755 邮编:518067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中国南玻科技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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