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科技:巡回检查有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2003-10-31 06:45
公用科技关于巡回检查有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办于2003年10月15日下发的关于有关问题整改的通知(广州证监 [2003]465号,以下简称"通知")我司于2003年10月20日收到。接到《通知》后,公司极为重 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针对《通知》指出的问题,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逐项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现将我司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公司治理方面 (一)《公司章程》 《通知》指出:公司没有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加入累积投 票制的内容。《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为7-11人,没有明确具体人数。 整改措施: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在《公司章程》中加入累积投票制的内容、明确董事会具体人数 并对《公司章程》中个别表述不够具体、不够明确的条款做了修改和完善,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下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三会"运作 《通知》指出:公司2000年董事会会议记录存在缺页、没有连续记录情况;个别董事没有 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 整改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来规范董事会秘书的 各项工作,把工作做得更细致、严谨。 《通知》指出:公司个别独立董事因自身工作原因,存在没有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公司个别董事会会议(非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不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整改措施:针对上述问题,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及有关人员已认真学习了相关法规,独 立董事加深了对自身勤勉尽责义务的认识,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财务方面 (一)下属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方面 《通知》指出:公司下属子公司规定1万元以上的往来款需董事长批准,但实际上部分往 来款仅由副总经理审批同意。 整改措施:公司该下属子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的制度。 (二) 下属子公司会计实务方面 《通知》指出:公司会计政策规定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但2002年公司下属子公 司没有充分执行这一政策。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市新迪能源与环境设备有限公司与广州迪宝热 能机器有限公司在2002年有一笔900万元的往来款项未能如期收回。鉴于广州迪宝公司已与新 迪公司签署了保证在2003年第一季度归还上述欠款的协议,该900万元的款项实际已于2002年 年度报告公告之前(2003年3月27日)全额收回,因此未对该笔往来款计提坏账准备。今后, 我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 《通知》指出:新迪公司将向公司借款用于厂房建设所产生的利息18.7万元予以资本化计 入在建工程,而公司本部将该利息收入计入财务费用核算,造成多计利润18.7万元。 整改措施:我司将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账务调整。 《通知》指出:新迪公司2002年存在为达到与税务结算同步的目的,而推迟确认收入、成 本的情况。这一事项虽然没有对公司2002年度损益产生影响,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 定。 整改措施:公司控股子公司为达到与税务结算同步的目的而推迟确认收入、成本的情况, 鉴于这一账务处理对公司2002年度的损益未产生影响,因此,暂不作账务调整。但我司今后将 会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通过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办对公司的此次巡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 关人员对公司规范运作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此次巡检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 运作,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领导 高度重视,对照每一个问题找出其原因。公司董事会将认真贯彻《通知》精神,逐项落实整改 措施,从而保证公司稳定、健康地发展。
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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