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盛润:董事会公告暨召开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03-12-12 06:48   


股票代码: 000030、200030 股票简称:*ST盛润A、 *ST盛润B 公告编号: 2003-029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暨
             召开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10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0名(刘川董事因故无法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敖迎春董事代
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故行使表决权的董事人数为11名),部分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会议由杨奋勃董事长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管办巡检的整改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改案(草案);
    三、审议通过了更换董事的议案:
    1、同意饶江山先生辞去董事职务;
    2、同意唐建西先生辞去董事职务;
    3、同意提名范诵先生任董事;
    四、审议通过了增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增选班武先生任独立董事;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2004年1月14日
(星期三)上午9时正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华强北路嘉华大厦六
楼。 
     1、会议议案如下:
    (1)审议《公司章程》修改案(草案);
    (2)审议更换董事的议案;
    (3)审议增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4)审议更换监事的议案。
     2、会议出席对象为:截至2004年1月7日下午三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
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会议登记方法: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到本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登记时
间为2004年1月12日、1月13日两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股东也可用信函或
传真形式登记。
    登记地点:深圳市华强北路嘉华大厦六楼董秘室
    电话:(0755)83361666-209,传真:(0755)83204588
    联系人:陈联坦       邮编:518031
    4、法人股东凭股权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
记,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
    5.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附1: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应包括:(1)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
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2)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
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
    委托股东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帐户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2:董事、独立董事简历
    范诵,男,1963年11月生,安徽黄山人,汉族,中共党员,西安交通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
,高级经济师。1984年7月至1986年8月,在安徽马鞍山市冶金工业公司铸管厂工作,任技术
员;1986年9月至1989年5月,在华北工学院攻读系统工程专业硕士学位;1989年6月至1990年8
月,在苏州迅达电梯有限公司工程部工作,任助理工程师;1990年9月至1998年1月,在安徽省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工作,任副科长,市府驻深办办公室主任,深圳聚鑫经济贸易公司副总经
理;1998年2月至1999年6月,在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产权及发展部部长;
1999年7月至2001年6月,在深圳市莱英达工贸有限公司工作,任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
记;2001年7月至2003年6月,在深圳新世纪饮水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任董事,总经理,党总支
书记,执行总裁;2003年7月至今,在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
    班武,男,1946年9月生,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国际法学学
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高级法官、深圳法官协会理事。1966年-1968年2月在原籍乡政
府、县委宣传部作干事工作;1968年3月-1982年1月在沈阳军区独立二师、守备六师及吉林省
军区工作,历任排长、连长、指导员、军区军事教员、教导员、作战训练处处长;1982年2月-
1988年7月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1988年8月-1990年1月由吉林省最高法院借调并任命为
海南省琼南中级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1990年2月-2003年7月调入深圳市中级法院工作。历任刑
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庭长职务,并担任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错案追究领导小组成员。 
    附件一、公司《关于对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管办巡检的整改报告》
    附件二、《公司章程》修改案(草案)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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