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ST 盛润:诉讼事项公告
2004-01-07 00:00   


股票代码: 000030、200030   股票简称:*ST盛润A、 *ST盛润B 公告编号: 2004-002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2004年1月6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通知书1份,内容如下:
     因原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于2000年5月11日将债权
转让给原告)于1993年5月10日向深圳太阳管道有限公司提供贷款美金本金315万元,利率按六
个月LIBOR(伦敦同业拆借利率)+1.5%计算,本公司为该项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由于深圳
太阳管道有限公司及本公司未能如期偿还本金,深圳太阳管道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
、中国国际财务公司于1996年12月12日签署一份补充合同,将深圳太阳管道有限公司最后还款
期限延至1999年5月10日,违约利率改为六个月LIBOR+4%。深圳太阳管道有限公司对该项贷款
仍然逾期未还,本公司也未代为清偿,因此,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向深圳市中级
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太阳管道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诉讼请求为:1、判令深圳太阳管道有限公司
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15万美元及利息1558579.81美元(暂计至2003年6月20日);2、判令本公
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判令深圳太阳管道有限公司及本公司承担本案的一切诉
讼费用。本案将定于2004年2月9日开庭审理,本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该诉
讼事项已全额计提预计负债,不影响损益。
     除此之外,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月7日

Copyright©2001 Shenzhen Securities Information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