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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深证100:分红公告
2004-01-16 00:00   

              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财政部关
于印发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1]53号)、《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契约》等的规定,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进行成立后的第二次收益分配。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核
实,对本基金持有人的分配方案为每10份基金单位分配红利0.19元。
    本基金已于2004年1月14日完成权益登记。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融通深证100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预告"(2004年1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当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发展
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以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鹏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查询或向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热线电话:0755-83160288)咨
询。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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