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7 股票简称:秦岭水泥 编号:临2004-002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召开和出席情况: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二OO四年二月十五日在西安国际会议中心曲江宾馆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公司股份26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95%,会议由董事长兰建文先生主持。董事会聘请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郭斌律师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列入会议通知的各项议案,经过投票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同意《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将公司拟进行的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为:配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在铜川市建设一条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该项目计划投资45934万元,不足部分公司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解决。 同意票26000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的100%。 2、决定《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决定将本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2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每人每年3万元人民币,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同意票26000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郭斌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会议通过决议合法有效。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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