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招商安泰债券投资基金2004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实,根据《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1]53号)及《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契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于2004年3月15日完成权益登记。具体收益发放办法 请查阅“招商安泰债券投资基金分红预告”(2004年3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收益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拟向本基金持有人分配的红利为每10份基金单位0.15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4年3月15日 2、除息日:2004年3月16日 3、红利发放日:2004年3月17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转投基金份额的单位资产净值确认日:2004 年3月16日 5、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单位可赎回起始日:2004年3月18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于2004年3月17日自基金托管帐户划 出。如投资者所得现金红利低于伍拾元,分红方式按红利再投资处理。 2、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04年3月17日直 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04年3月18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04年3月15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 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 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4、冻结基金单位的红利发放按照《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 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 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 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权益登记日当天) ,即2004年3月15日(含当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具体 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红利再投资。 七、咨询办法 1、代销网点 招商银行( w w w. c m b c h i n a. c o m)全国各分行指定网点,客户服 务电话:9555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 w w. n e w o n e. c o m. c n)全国各营业部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或当地营业部客服电话。 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 w w. c s c108. c o m)全国各营业部,客户服务 电话:400-8888-108、010-65186758或当地营业部客服电话。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 w w. g t j a. c o m)全国各营业部,客户 服务电话:021-962588、800-820-6888或当地营业部客服电话。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 w w. s y w g. c o m. c n)全国各营业部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或当地营业部客服电话。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 w w. g u o s e n. c o m. c n)全国各营业部 ,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68或当地营业部客服电话。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w w w. x y z q. c o m)全国各营业部,客户服务电话:0591-7543114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 h t t p:// w w w. c m f c h i n a. c o m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161111 125906168(限中国移动手机拨打,跨区域免长途费) 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邮编:518040) 电话:0755-83196380 传真:0755-83196436 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 B座2104室(邮编:100032) 电话:010-66211612 传真:010-66211613 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2层1单元(邮编:200120) 电话:021-68889916 传真:021-58796616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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