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重要更正 2004年2月14日《中国证券报》、2月16日《上海证券报》和2月18日《证券时报》刊登的《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第十四章第(四)部分“估值方法”的第4条有误,为与基金契约的规定保持一致,特更正为:“4、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和未上市的债券按成本估值”。 本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欢迎广大投资人继续关注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特此更正!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