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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富热电:第二届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4-03-25 05:59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编号:临2004—008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04年3月23日上午10:30以传真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
项的前提下,以传真方式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应收
回表决票9张,实际收回表决票9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更名、增资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天富商贸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天富电力物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该
公司于2003年4月成立,注册资本55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80%的股份,石河子开发区
天富电力物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0%的股份,该公司主要从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
技术的进出口。截至200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642万元,实现利润-16万元

    公司今后为进一步扩大经营能力,将控股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
口天富商贸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将该公司注册资本
由原来的伍佰伍十万元人民币增加到三千万元人民币,并将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
调整,我公司出资比例由80%调整为90%,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天富物资公
司出资比例由20%调整为1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从事客户服务工作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4年度计划向银行贷款7亿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2004年度计划向银行贷款7亿元,用于扩大公司生产能力和增强对流
动资金的补充能力。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4年度计划办理银行承兑汇票4亿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2004年计划办理银行承兑汇票4亿元,用于支付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
料款。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4年4月27日上午10:30分
    (二)会议地点: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04年度计划向银行贷款7亿元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04年度计划办理银行承兑汇票4亿元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4年4月1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
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股东;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请符合上述条件参加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
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到公司登记。异地
股东、法人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
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4年4月19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3、登记地点:新疆石河子红星路54号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
部。
    联系人:许锐敏、梁雷
    联系电话:0993-2902860、2901128传真:0993-2901728
    (六)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及会议记录人签字的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
    2、公司第二届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3月23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
4年4月27日召开的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关于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项审议事
项投赞成票;
    2、对关于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项审议事
项投反对票;
    3、对关于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项审议事
项投弃权票;
    4、对1-3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号码:委托人持有股份:
    代理人签字: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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