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①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补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②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 ③同意将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