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04 - 022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与深圳市沙河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我们认为本公司收购深圳市博艺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股权议案的协议签署、执行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及同业竞争的情形。
独立董事: 卢胜海 熊楚熊 孔雨泉 高洪星 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