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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白鸽:关于撤销公司股票特别处理及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004-04-02 06:49   


股票代码:000544         股票简称:*ST白鸽       公告编号:2004-010

                 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特别处理及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44、股票简称:*ST白鸽)于1993年12月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因为2001年度发生重大亏损,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2.1条款之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自2002年5月8日起对本公司
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豫白鸽"改为"ST白鸽" ,股票代码不变,股票日
涨跌幅限制为5%; 由于本公司2002年继续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存在股票终
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加强风险警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交易自2003
年5月12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相应变更为"*ST白鸽",股票代码不变,
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
    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经北京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确认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39,604,003.26元,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2,566,940.17元,每股净资产1.1元。
    公司2003年度生产经营状况及财务指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2.4条
款"主营业务正常运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的规定。因此对公司股票交
易实行特别处理以及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已消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之规定,经本公司申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批准,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04年4月2日停牌一天,4月5日起恢复交易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
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ST白鸽"变更为"白鸽股份",公司股票代码仍为000544,公司
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恢复为10%。
    特此公告。
                         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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