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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深证100:第七次分红公告
2004-04-12 05:40   

     融通金算盘家族之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第七次分红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
《财政部关于印发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1]53号)、
《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等的规定,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
对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进行成立后的第七次
收益分配。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核实,对本基金持有
人的分配方案为每10份基金单位分配红利0.20元。
  本基金已于2004年4月8日完成权益登记。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融通金
算盘家族之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第七次分红预告”(2004年4月5日刊
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当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深圳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以及国泰君安证券、华夏证券、广发证券、海通
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国信证券、长江证券、联合证券司、大鹏证券
等机构的代销网点查询或向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热线电话:0755-83160288
)咨询。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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