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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更换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四届第十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更换董事的议案,我们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对新任董事的情况介绍,作 出独立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更换董事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本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2、提名聘任的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有《公司法》第57、58条规定的情况, 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3、提名聘任的公司董事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任职条件能 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 同意公司本次更换董事。 独立董事签名:国世平、吴兆林、马洪、班武 二○○四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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