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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盛润: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更换董事的独立意见
2004-04-13 06:47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更换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四届第十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更换董事的议案,我们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对新任董事的情况介绍,作
出独立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更换董事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本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2、提名聘任的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有《公司法》第57、58条规定的情况,
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3、提名聘任的公司董事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任职条件能
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
    同意公司本次更换董事。
                      独立董事签名:国世平、吴兆林、马洪、班武
                            二○○四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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