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清华同方 股票代码:600100 编号:临2004-003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及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04年5月18日(星期二)上午9时整;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北京海淀清华同方科技广场C座三层报告厅; ●有权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日:2004年5月11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 后;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会议审议公司2003年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和200 3年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的预案等议案。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于2004年4月11日在本公司 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 董事长荣泳霖先生主持,会议讨论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的预 案 根据公司200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在2003年实现净利润113,339,265.19 元,在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1,333,926.52 元和10%的法定公益金11,333,926. 52 元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共计472,579,544.98 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03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以2003年 12月31日总股本574,612,295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 税),共计57,461,229.50 元,尚余可供分配的利润415,118,315.48元留待以后年 度分配。资本公积不转增。 此方案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04年审计机构及 支付其2003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股东单位推荐,公司董事会 审核,提名荣泳霖先生、陆致成先生、王锡清先生、周立业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 人,提名秦荣生先生、赵燕女士、徐宏源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 历见附件1)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将提交北京证监局进行审核,若某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资格未得到北京证监局认可,则该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将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提名程序合法,候选人符合任职资格。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国资委联合制定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和公司经营需要,经董事会审 议,同意修改章程有关内容(见附件2:公司《章程》修改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通过向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商业银行、民生银行 、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等申请共计总额为34亿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及修改相关管理规章的议案》( 相关制度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网站:www.sse.com.cn、www.thtf.co 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4年5月18日(星期二)上午9时整。 2、会议地点:清华同方科技广场C座3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0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3年年度报告; 4、200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6、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04年审计机构及支付其 2003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4年5月11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会议。 (四)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被委托人持委托人证券帐卡、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法人股股东持 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出席会议的股 东请于5月14日至17日期间到本公司大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 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地址:北京海淀区清华园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3层 联系电话:(010)82399888 传真:(010)82399970、82399765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人:孙岷、张园园 注意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13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 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委托事项: 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4年 月 日 附件1: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 荣泳霖先生,58岁,研究员,毕业于清华大学化学系。现任清华同方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清华大学校长助理、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清华大学产业 管理处处长。 陆致成先生,56岁,研究员,毕业于清华大学热能工程系。现任清华同方股份 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公司总裁。曾任北京清华人工环境工程公司总经理。 王锡清先生,59岁,研究员,毕业于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现任清华同方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裁。曾任新华社香港分社行政财务部副部长,新华社香 港分社组织部处长,清华大学组织部副部长。 周立业先生,41岁,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毕业于清华大学核研院,硕士。现任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清华大学核研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秦荣生先生,41岁,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专业。现任北 京国家会计学院党委书记、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赵 燕女士,43岁,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现任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合伙人、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宏源先生,41岁,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现任国家 信息中心发展部副主任、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2: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国资委联合制定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和经营需要,修改如下章程内 容: 一、对原《公司章程》第十二条第二款关于经营范围的内容进行修改。修改 内容是增加“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除尘脱硫、生活垃圾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营” 的经营范围。 二、对原《公司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进行修改。修改内容是将公司发起 人清华大学企业集团更名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三、对原《公司章程》第八十条第二款进行修改。修改为:董事会表决有关 关联交易事项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回避的董事(“关联董事”) 不得参与表决。 四、在原《公司章程》第八十条第三款后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增加的第 四款为:若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导致董事会不足作出决议的法定人数时,应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五、在原《公司章程》第八十八条后增加一条,原第八十九条以后依此顺延 。增加的第八十九条为:公司全体董事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 务风险,在决定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互利的原则; (2) 在决定为他人提供担保或决定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应当 充分了解被担保对象的资信状况,对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 ; (3) 公司对资信良好,有偿债能力的对象方可提供担保; (4) 遵守适用法律的规定,不得向法律禁止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提供担保。 (5) 公司单笔和/或累计为某子公司对外担保的金额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公司财务报表标明的净资产10% (含10%)的,由董事会以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通过;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标明的净资产10%的,由公司董事 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六、在原《公司章程》第三节独立董事第一百零三条增加一款内容,即独立 董事应当对 “在年度报告中,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的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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