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清华同方 股票代码:600100 编号:临2004-005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现就提名秦荣生先生、赵燕女士、徐宏源先生为清 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清华同方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 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清 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 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 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 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 量不超过五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于北京 2004年4月13日 附:被提名人履历表 秦荣生先生,42岁,教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专业。现任国家会计学院 副院长、中国审计学会常务理事、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 燕女士,43岁,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现任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合伙人、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宏源先生,41岁,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现任国家 信息中心发展部副主任、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秦荣生先生,作为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 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 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 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 超过五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 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 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 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秦荣生 2004年4月10日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徐宏源先生,作为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 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 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 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 超过五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 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 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 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徐宏源 2004年4月10日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赵燕女士,作为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 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 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 超过五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 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 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 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赵燕 200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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