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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同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及推迟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
2004-04-24 05:38   

证券简称:清华同方   股票代码:600100    编号:临2004-006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及
          关于推迟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04年5月19日(星期三)上午9时整;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北京海淀清华同方科技广场C座三层报告厅;
    ●有权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日:2004年5月11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
后;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会议审议公司2003年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和200
3年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的预案等议案。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于2004年4月23日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荣泳霖先生主持,会
议讨论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国资委联合制定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和公司经营需要,并经北京证
监局审核,董事会审议,同意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修订部分见附件)及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相关制度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网站:www.sse.com.cn、www.thtf
.com.cn)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深圳同方提供银行八千万元贷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深圳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华侨城支行申请
不超过四仟万元额度、期限壹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
证、保函等业务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四、审议通过《关于推迟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的议案》
    因公司于2004年5月18日有重大活动安排,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将2003年年度股
东大会推迟至2004年5月19日(星期三)上午9时整召开,有关会议召开的其他事项
不变,详情见公司于2004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特此公告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24日
    附件: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将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章
程的议案》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修订部分如下:
    在原《公司章程》第八十八条后增加一条,原第八十九条以后依此顺延。增
加的第八十九条为:公司全体董事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在决定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互利的原则;
    (2)在决定为他人提供担保或决定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应当充
分了解被担保对象的资信状况,对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
    (3)公司对资信良好,有偿债能力的对象方可提供担保;
    (4)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
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5)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6)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
    (7)公司单笔和/或累计为某子公司对外担保的金额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公司财务报表标明的净资产10% (含10%)的,由董事会以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通过;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标明的净资产10%的,由公司董事会
审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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