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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04-034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4年4月29日上午10时30分在深圳 市南山区沙河商城七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及授权代表9名,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华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召集 人一名,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现修改为"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 名,监事会主席是监事会的召集人,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权时,由监事会主席指定一名监 事代行其职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吴功成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吴功成先生由于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公司对吴功成先生在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 贡献表示感谢。 四、审议并通过了选举邹明武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简历附后); 五、审议并通过了召开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 邹明武,男,1954年11月出生,哲学硕士,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历任新华社香港 分社研究中心研究员、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办主任、深圳市沙河房地产 开发公司总经理、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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