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4年4月27日在公司4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200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2003年监事会报告; 三、2003年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 四、2004年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