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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长城A:国有股份转让事项公告
2004-05-11 06:43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深长城   公告编号:2004-10)

               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股份转让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录、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4年5月8日接到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建设控股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建设控股")
通知,建设控股于2004年4月30日晚7时与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联泰")、
深圳市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泰")就本公司国有股份转让事宜在深圳
市正式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规定》、《上市公司持股变
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建设控股将合计转让本公司67,049,651股国有股(占深长城总股本比例的28%),
其中向江西联泰转让本公司44,795,872股国有股(占深长城总股本比例的18.71%),向深圳
联泰转让22,253,779股国有股(占深长城总股本比例的9.29%);每股转让价格的确定以深长
城200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5.81元为基础,溢价12.91%, 转让价格为
6.56元,本次股份转让价款总额共计人民币439,845,711元。最终转让价格需经国务院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二、本次股份转让的支付方式为: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江西联泰
和深圳联泰支付出让方建设控股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40%;受让方先期支付的诚意金人民币
1,000万元折抵相应数额的股份转让价款;国资委批准本次转让并获得建设控股书面通知之
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出让方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40%;股份转让价款的余额自标
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过户至受让方名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
    三、若本次股份转让成功,建设控股将持有本公司83,333,496股国有股,持股比例占深
长城总股本的34.80%,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西联泰将持有本公司44,795,872股,持股
比例占深长城总股本的18.71%,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联泰将持有本公司22,253,779
股,持股比例占深长城总股本的9.29%,成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
    四、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待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正式实施,有关报批手续正在积极办理之
中。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持股变
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本次股份转让
事宜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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