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04-005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6元 ●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3日 ●除息日:2004年6月4日 ●发放日:2004年6月11日 一、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4年 4月27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本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108,684,305.51元,扣除外商投资子公司提取 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4,874.95元,余额为108,679,430.56元,合并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21,087,771.98元,提取公益金10,544,921.13元,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 54,243,802.98元,盈余公积转入1,914,105.21元,分配上年度股利54,896,400.0 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278,308,245.64元。本年度拟按每10股派 送现金1.20元(含税)分配利润,以目前公司总股本45747万股计算,共分配利润54 ,896,400.00元,剩余利润223,411,845.64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2、发放年度:2003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4年6月3日下午15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现金红利金额0.12元 5、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 红利为每股0.096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 每股0.12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3日 2、除息日:2004年6月4日 3、发放日:2004年6月11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4年6月3日下午15时上海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派发现金红利的方法 1、持有非流通股的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特别提示:持有人 在本公告30天内未收到派发现金红利的请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联系) 2、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 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 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 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 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联系人:缪凯严咏华 3、咨询电话:0512-680962830512-68096185 4、传真号码:0512-68099281 七、备查文件 1、《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决议》 2、《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报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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