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04-008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 月30日上午在茅台镇公司办公大楼22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共计10人,代表股份218,857,8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35%。会议由董事长 袁仁国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会 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经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 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董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218,857,85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 反对;0股弃权。 2、《监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218,857,85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 反对;0股弃权。 3、《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218,857,85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 反对;0股弃权。 4、《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0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218,857,85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 反对;0股弃权。 5、《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200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58 6,747,838.27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9,469,5 97.58元、法定公益金49,734,798.79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7,721,821.69 元,因此,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5,265,263.59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利润分配方案: a、以2003年年末总股本30,2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9,075万元,剩余634,515,263.59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 b、以2003年年末总股本30,25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资本公积转增3股。 2)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总股本将由30,2 50万股增加为39,325万股,为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由此导致的公司注册资 本发生变化后相关工商注册登记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218,857,85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 反对;0股弃权。 6、《关于聘请公司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聘请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天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 任公司)担任本公司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04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 0万元,公司不另行支付其差旅费等其它费用。 表决结果:218,857,85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 反对;0股弃权。 7、《2004年度董事长年薪方案》。 表决结果:218,857,85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 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认为: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有议 案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会议记录;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