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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成长:第三次分红公告
2004-06-23 05:49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次分红公告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1年12月18日,目前
已累计分红0.06元/单位。截至2004年6月21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13,261.19万
元。根据《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
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4年6月21日本基金的可分
配收益为准,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单位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实施分红。现
将分红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4年6月24日
    2、除息日:2004年6月25日
    3、派现日:2004年6月28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单位的单位资产净值(
N A V)确定日:2004年6月28日
    5、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单位可赎回起始日:2004年6月30日
    二、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三、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4年6月2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
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4年6月29日直接
计入其基金账户。2004年6月30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四、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
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五、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
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依照前端(基金代码为000001)、后端(基金代码为000002)两种收
费模式购买的本基金份额默认的分红方式均为红利再投资方式。
    3、如投资者变更分红方式,则需依照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收费模式,
提交相应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
    4、如投资者在多个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针对
某一收费模式购买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适用于该投资人持有的依照同一
收费模式所购买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5、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
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04年6月2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
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04年6月24日前
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六、咨询渠道
    1、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8092666。
    2、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 t t p:// w w w. C h i n a A M C.
c o m。
    3、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
    4、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9。
    5、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88,800-820-6888。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请咨询各代销网点。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0-87555888-875。
    1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591-7541476。
    11、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68016655。
    12、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18、027-65799883。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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