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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药业:关于国有股份转让获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2004-07-15 06:43   


证券代码:000028、200028  证券简称:一致药业、一致B 编号:2004-18

               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份转让获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4年7月14日接到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通知,国务院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7月5日对《关于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3.33%国有
股权转让问题的请示》(深国资办[2004]64号)作出了批复(国资产权[2004]525号)
,现将批复内容摘要公告如下:
    一、同意将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持有的一致药业12486.474万股国家股转让给国药
集团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二、股份转让完成后,一致药业总股本仍为28814.94万股,其中国药集团医药控股
有限公司持有12486.474万股,占一致药业总股本的43.33%,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关于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与国药集团医药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情
况,本公司已于2004年2月20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上进行了公告。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此次收购已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有关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申请豁免收购人全面要约收购义务的事宜尚在办理之中。本公司董事会将严格
遵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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