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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达声A:有关诉讼事项公告
2004-08-21 06:45   

                    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诉讼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就有关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以往年度,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赛格)为本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福田支
行人民币1000万贷款提供担保,因本公司未能到期偿还该笔贷款,2004年7月19日深赛格被深
圳发展银行从帐上划走了共计人民币10,194,178.91元,就此,深赛格于2004年8月20日公告其
已向法院提起诉讼:深赛格于2004年8月18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
知书(以下简称"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显示: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
深赛格诉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的起诉状及附件,案号为:
(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484)号。
  深赛格(原告)的诉讼请求为:
    1.依法判令第一被告(本公司)向原告返还原告已为其向深圳发展银行福田支行偿还的借
款人民币1000万元及借款利息人民币188,052.46元,返还原告为其向深圳发展银行福田支行支
付的诉讼费人民币6,126.45元。
  2.判令第一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04年7月20日至第一被告偿还上述款项之日止的利息(以
日万分之二点一的银行逾期还款利率计)。
  3.判令第一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4.判令第二被告(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为第一被告履行上述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就本案,本公司目前尚未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本公司将根据本案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本公告签发日,本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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