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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股份: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变动报告书
2004-08-21 05:35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友谊股份,友谊B股
    股票代码:600827,900923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518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1号新世纪大厦19层
    联系电话:021-58363636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四年八月十九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上海友谊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的股份;
  (四)本次持股变动的生效,尚须获得中国证监会对百联集团有限公司要约
收购义务的豁免及股份过户手续的办理;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受让人和
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
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本次股权划转: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股权划转方式将所持上海友
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给百联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
    友谊集团:指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股权划转的出让方,本持
股变动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
    收购人、百联集团:指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股权划转的受让方;
    友谊股份: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
码600827(友谊股份),900923(友谊B股),为本次股权划转的
目标公司;
    中国、国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资委: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企业名称: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518号
    法定代表人:钟华君
    注册资本:人民币105,049,000元
    营业执照号码:310000100381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实业投资,国内贸易(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经营期限:自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四日至不约定期限
    税务登记证号码:310115132238010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1号新世纪大厦19层(20012
0)
    联系电话:021-58363636
    友谊集团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友谊集团为国有独资公司,由上海市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实施归口管理。
    友谊集团高管的基本资料: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
有限公司等六家上市公司国有股持股单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
004〕556号),同意将本公司持有的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持
股单位变更为百联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划转的详细情况如下:
    注:根据国资委《关于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上市公司国
有股持股单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百联集团受让友谊股份国家股20,07
9,993股,占友谊股份总股本的6.08%。友谊股份于2004年7月实
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本表格披露的转增后的持股数量(2
6,103,991)与国资委批复中的持股数量有差异,特此说明。
    本次股权划转,尚须取得中国证监会对百联集团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
    第三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在本报告提交之日前六个月内,友谊集团没有任何买卖友谊股份挂
牌交易股票的行为。
    第四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
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华君
    签署日期:2004年8月19日
    法律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持股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
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确认本次股权变
动合法有效,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顾问: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律师:徐晨
    签署日期:2004年8月19日
    第五节 备查文件
    1、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
司等六家上市公司国有股持股单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4
〕556号;
    3、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买卖友谊股份挂牌交易股票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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