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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8、200028 证券简称:一致药业、一致B 公告编号:2004-22
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9月28日在深 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15号一致药业大楼五楼会议厅召开。出席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6人,持有和代表股份175,291,3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3%(其中A股股 东5人,代表股份175,18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0%;B股股东1人,代 表股份109,908股,B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郭原董事长主持会议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等出席了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其中对非独立董事和独立 董事的选举分别以累计投票表决方式进行,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选举: 郑宏杰:同意股份数为124,974,648 股(其中B股股份109,908股),占到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1.3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施金明:同意股份数为124,974,648 股(其中B股股份109,908股),占到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1.3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苏彦伟:同意股份数为124,974,648 股(其中B股股份109,908股),占到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1.3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袁雪萍:同意股份数为124,974,648 股(其中B股股份109,908股),占到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1.3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尹聚民:同意股份数为275,924,628 股(其中B股股份109,908股),占到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57.41%;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邹峻:同意股份数为275,924,628 股(其中B股股份109,908股),占到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57.41%;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独立董事: 陈舒:同意股份数为175,291,308 股(其中B股股份109,908股),占到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隋广军:同意股份数为175,291,308 股(其中B股股份109,908股),占到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彭娟:同意股份数为175,291,308 股(其中B股股份109,908股),占到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以上人员全部当选。 2、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为175,291,308 股(其中B股股份109,908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制药厂迁建项目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为149,220,648 股(其中B股股份109,908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5.13%;反对股数为26,070,66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7%;弃权 股数为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会议并作见证,所出具的法律意见认为:"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章程; 2、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3、2004年8月12日和9月7日刊登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以及会议议案的《证券时报》和 《大公报》; 4、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5、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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