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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电力: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4-10-22 05:35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九龙电力   编号:临2004-28号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0日上午
9时在重庆劲力酒店15楼上海厅召开,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6人,委托出席7人(
董事长田勇先生、董事高光夫先生、汪先纯先生、刘占先生、陈冠文先生委托董
事郑武生先生,董事吴尚亨先生委托董事杜建钧先生,独立董事卢啸风先生委托独
立董事崔伟民先生),监事会成员2人、高管人员2人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受董事长田勇先生委托,会议由副董事
长孙力达先生主持,经出席董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改草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
间另行公告。
    公司章程第六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33450万元人民币”。
    第十九条修改为:“公司上市时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6725万股,成立
时向发起人……发行的普通股8629.1万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1.59%。公
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故公
司普通股总数增加为33450万股,发起人持有普通股数为17258.2万股,占公司股份
总额的51.59%。”
    第二十条修改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公司总股本为33450万股,其中国有
法人股15658.2万股,占总股本的46.81%;一般法人股5791.8万股,占总股本的17
.31%;社会公众股12000万股,占总股本的35.87%。”
    特此公告。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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