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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现就提名梁发贤为中国宝安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中国宝安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 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宝安 集团(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 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集团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 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家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 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单位 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等服务 的人员; 四、包括中国宝安集团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 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 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陈述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中国宝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梁发贤,男,1961年2月10日出生,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1982年8月10日参加 工作,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二十年。曾在深圳市宝安县审计局、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宝 安分所、宝安会计师事务所、龙岗区审计局担任项目主审、部门负责人。1998年1月至 今在深圳市宝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所长、首席合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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