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常林股份 编号:临2004-012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4日上午以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 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04年第3季度报告; 2、公司2004年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拟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 及《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内控制度》,对各项资产减值准 备的计提及核销,本期共计提准备120.6万元,主要为期末应收款项按帐龄分析法 计提坏帐准备;本期未核销减值准备。 3、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本公司工程机械产品销售按揭业务合作协议的议案 。 为了更好地促进本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进一步加快公司销售资金结算 速度。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开展工程机械按揭业务的合作,努力实现银行金融服 务优势与工程机械制造专业技术优势的有机结合。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签订《“全程通”工程机械金融网合作协议》,根据该 协议,中国光大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遵守国家有关金融法规、规定的前提下,通过 公司经销商为符合贷款条件的公司最终用户发放工程机械价款的最高六成、期限 最长为二年的按揭贷款。为控制担保风险,经销商须对最终用户的偿还贷款能力 进行严格审查,公司及银行对经销商的实力及信誉度进行严格审查。如最终用户 未能如期归还贷款,则相关的经销商须承担第一回购担保责任,本公司承担第二回 购担保责任。当回购条件成熟且经销商不能履行回购义务时,公司须无条件按约 定回购价格履行回购担保。 通过公司及银行对经销商的严格审查,目前与公司签约开展按揭业务的经销 商共12家,使用授信额度1亿元,中国光大银行对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2亿元 。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订此协议,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追认。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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