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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水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4-10-28 05:35   


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原水股份     编号:临2004-15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6日在上
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北路818号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
席9人,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刘强董事长主持。会议主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
事项:
    1、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2、投资建设长江引水三期取水泵站及输水管道工程项目(见附件);
    3、公司巡检整改情况报告(见编号:2004-16)。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公司拟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方案
    为了进一步扩大原水供应规模和提高原水水质,公司拟出资57849万元用于建
设长江引水三期取水泵站及输水管道工程项目。
    一、本次拟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下属长江原水厂,目前供水能力130万立方米/日,负责向上海北部地区(
包括浦东部分)的月浦、闸北、大场-泰和、凌桥、吴淞5家自来水厂供水,服务范
围涉及宝山区及普陀区、闸北区、杨浦区、虹口区和浦东的部分地区,供水服务
人口达300万。随着上海城市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上述自来水厂的原水需求大
大超过了长江原水厂的供应能力,为了解决现有原水供应不足特别是咸潮期符合
水质标准的原水供应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公司拟建设第二座取水泵站及相应的
输水管道工程,进一步满足长江系统供水需求。
    本工程主要内容:在陈行水库现有取水泵站东侧新建430万m3/d取水泵站一
座,包括取水头部、重力进水管、泵房、出水管、栈桥、消力池等;新建DN2400
原水输水管道17.8公里、在北蕴川路前与现有DN2700原水输水管交叉,沿规划蕴
川路、规划富长路等,接大场-泰和水厂现有进厂管,其中倒虹27处、管桥8座。
    本项目建成后能及早地解决大场-泰和水厂原水供应的安全可靠性不足的问
题,提高用水高峰期和咸潮期的供水能力。
    该项目已获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沪发改城(2004)233号文《关于长江引
水三期取水泵站及输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
    1、投资估算
    根据《上海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0年、《上海市市政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1999年、《上海市工程造价信息》2003年10月、《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其他费用
定额》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同行业指标以及国内现行市场价格,本项目投资
估算为:总投资57849万元,含工程费用42823万元、其他建设费6170万元、预备
费4900万元,建设期利息302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31万元。
    2、主要设备选择
    本项目主要设备包括取水头部、重力进水管、第二取水泵站、泵站出水管、
栈桥和消力池。其中取水头部基础采用钢结构,位于取水泵房前水域600米,约-7
.0m等深线处,共3个,间距50.0m。重力进水管采用钢管,管径DN3200,共三根。管
内流速设计流量为2.06m/S。
    取水泵房按照430m3/d取水能力选用12.45m3/s的立式导叶式单座支承斜流泵
,共五台,四用一备。泵房出水管接入现陈行水库,五台主泵共五根DN2400出水管
,钢质管道,采用虹吸出水的方式。管内流速在设计流量时为2.75m/S。栈桥用于
连接泵站和水库库堤,宽6.50m,长约100m,采用桩基梁板式结构,跨度约7.00m。消
力池设置在已建陈行水库内,采用装配式预制混凝土板。
    输水管线从长江原水厂起至大场泰和水厂现有进厂管,长约17.8km,采用DN2
400口径的钢管。
    3、项目原材料使用情况
    本项目生产所需原材料即原水。根据上海市水功能区划和上海市供水专业规
划,上海市的生活饮用水水源必须取自划定的黄浦江上游和长江口水源地,因此陈
行水库改建工程的原水将来自长江水源。
    本项目生产所需能源为电力,工程所需两路6KV电源同时供电,互为备用。
    4、项目选址
    拟建第二取水泵站位于陈行水库北堤外缘,长江南岸的滩地及水域地带,距堤
坝中心线约100m。
    5、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
    二、本次拟投资项目资金筹措及效益分析
    本次拟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有本公司自筹解决。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初步估算长江系统原水取水能力可增加430万立方米/日
(目前160万立方米/日),管网输配能力可增加88万立方米/日(目前130万立方米/
日)。上述项目的投资回报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水利部2003年7月
3日联合颁布的第4号令《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精神确定,将为公司带
来稳定的收益。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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