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审阅,经认真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于秀峰先生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于秀峰先生的任职资格合法,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新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公司董事会的提名方式及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刘占军 周成新 徐景安 二○○四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