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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50: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04-11-05 05:47   

      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
    二○○四年十一月
    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4年2月13日证监基金字[2004
]13号文件“关于同意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批准发起设立。
基金合同于2004年3月22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
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
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
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
4年9月2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4年9月30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二)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情侣南路428号九洲港大厦
    办公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27、28楼
    设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法定代表人:梁棠
    联系电话:020-83918088
    联系人:娄利舟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梁棠先生,董事长,学士。1958年生,历任广东省财政学校副校长、广东粤财
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现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叶俊英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1963年生,历任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总公
司企业管理部科长,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张优造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学士。1964年生,曾任南方证券交易中心业务发
展部经理,广东证券公司发行上市部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基金部总经
理。
    秦力先生,董事,硕士。1968年生,曾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
总经理、投资理财部总经理、资金营运部总经理。现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
    翁振杰先生,董事,硕士。1962年生。历任重庆益民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陕西国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凯利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中关村
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中关村通信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总经理。
    李宗唐先生,董事,硕士。1959年生。曾任天津市财政局预算处副处长、处长
,天津市财政局资金处处长,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现任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于克祥先生,董事,硕士。1970年生,曾任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
行部经理助理、基金管理部副经理。现任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部
经理。
    佟志广先生,独立董事。1933年生,历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中国驻印度
、缅甸大使馆商务处秘书,联合国大会中国代表团顾问,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
司副总经理,香港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常务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香港港口发展
局委员以及多家公司董事长、董事。1991年2月任对外经济贸易部副部长。在担
任副部长期间曾任中国“复关”首席谈判代表,中美贸易谈判代表团团长。1994
年4月任中国进出口银行董事长。现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外事
委员会委员,中国———欧洲议会友好小组副主席。
    项兵先生,独立董事,加拿大籍。1962年5月生, 1983年获工程学学士学位,1
990年获加拿大ALBERTA大学管理学博士,历任加拿大CALGARY大学副教授、香港科
技大学讲师、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核心教授、香港中文大
学访问学者、北京大学EMBA和高级经理短期培训中心主任,现任长江商学院院长
、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冼国明先生,独立董事。1954年9月生,南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开大
学泰达学院院长、南开大学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

    谢石松先生,独立董事。1963年生。法学博士,中山大学教授。现任中山大学
法律学系国际法教研室主任,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
,兼任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公证员高级专
业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编辑委员会委员、以及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张红娜女士,监事长。1954年8月生,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
金融管理处副科长、非银处科长。现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廖智先生,监事。男,1971年6月出生,经济学硕士,曾在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基金部工作,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
    刘少波先生,监事。1960年生,暨南大学金融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2、基金经理小组介绍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通过整个投资和研究部门的共同努力来争取良好
的投资业绩。基金经理简介如下:
    马骏,男,1966年3月生,理学学士,历任深圳众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主管,广发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中心研究员。2001年4月进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在投资管理部工作,现任科讯基金、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守章,男,1970年2月生,应用数学硕士,曾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分
析员。2002年10月进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投资管理部研究员,主要负
责投资数量分析支持,现任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3、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LTD
    法定代表人:方诚国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邮政编码:200336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170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江永珍
    电话:021-58408846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7楼
    法定代表人:梁棠
    电话:020-38797023
    传真:020-38797032
    联系人:娄利舟
    2. 代销机构
    (1)交通银行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方诚国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王玮
    网址:www.bankcomm.com
    (2)华泰证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 话:(025)84457777-882、721
    联系人:张雪瑾、袁红彬
    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
    网址:www.htsc.com.cn
    (3)华夏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 号
    法定代表人:周济谱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010-6518675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网址:www.csc108.com
    (4)国泰君安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177
    传真:021-62583439
    服务热线:4008888666  021-962588
    联系人:顾文松
    网址:www.gtja.com
    (5)广发证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网址:www.gf.com.cn
    (6)兴业证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591-7541476
    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125
    联系人:缪白
    网址:www.xyzq.com.cn
    (7)湘财证券
    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杜颖灏
    网址:www.xcsc.com
    (8)大鹏证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信兴广场地王商业中心商业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徐卫国
    电话:0755-83520352,400-8888999
    传真:0755-83283497
    联系人:张秋冰
    网址:www.chinaeagle.com
    (9)海通证券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4125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网址:www.htsec.com
    (10)广东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
    法定代表人:钟伟华
    联系电话:020-96210
    传真:020-83270505
    联系人:刘宾万
    网址:www.stock2000.com.cn
    (11)山西证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282号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联系电话:0351-8686766、0351-8686708
    联系人:邹连星、刘文康
    网址:www.i618.com.cn
    (12)金通证券
    注册地址:杭州市凤起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应土歌
    客户服务热线:0571-96598
    联系人:何燕华
    传真:0571-85106383
    网址:www.bigsun.com.cn
    (13)闽发证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28-29楼
    法人代表:张富春
    联系人:徐建川
    联系电话:0591-7573731
    传真:0591-7576769
    网址:www.mfzq.com.cn
    (14)国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胡继之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2181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胡剑
    网址:www.guosen.com.cn
    (15)招商证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 黄健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6)东方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大道72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联系电话:021-62568800-3019
    客服热线:021-962506
    联系人:盛云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17)东吴证券
    注册地址: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电话:0512-65158588
    客服热线:0512-96288
    传真:0512-65158028
    联系人:汪健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18)汉唐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24、25层
    法定代表人:吴克龄
    联系电话:0755-26936207
    联系人:姚文强
    公司网址:www.ehantang.com
    (19)天同证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泉城路180号齐鲁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段虎
    联系电话:0531-5689690
    联系人:罗海涛
    公司网址:http://www.ttstock.com.cn
    (20)长江证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下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联系电话:021-63291352
    服务热线:02765799883
    传真:021-33130730
    联系人:甘露
    公司网址:http://www.ttstock.com.cn
    (21)银河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联系电话:(010)66568613、66568587
    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2)招商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联系电话:0755-83195834 83195771
    联系人:朱虹  刘婷婷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23)申银万国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联 系 人:王序微
    公司网址:http://www.sw2000.com.cn/
    (24)光大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770
    联系人:张琦
    公司网址:http://www.ebscn.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7楼
    法定代表人:梁棠
    电话:020-8391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倪勇
    (三)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1层
    负责人:王立华
    电话:010-88092188
    传真:010-88092150
    经办律师:王振强 高爱国
    联系人:杨科
    (四)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法定代表人:葛明
    电话:010-65246688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葛明,金馨
    联系人:罗国基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与目标指数偏离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指数的投资收益,追
求长期资本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方向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
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以上证50指数作为目标指数。资产配置上追求充
分投资,不根据对市场时机的判断主动调整股票仓位,通过运用深入的基本面研究
及先进的数量化投资技术,控制与目标指数的偏离风险,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
收益水平。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追求基金资产在股票市场上的充分投资,基金管理人不在国债、股票
、现金等各类资产之间进行主动配置。在目前的法律法规限制下,本基金应当保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正常情况下
股票投资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
    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受市场价格波动、股票交易的零股限制、基金申购
赎回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可能会在规定比例上下小幅波动,基
金经理小组及风险管理小组将对此进行实时的监控和调整。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指数化投资为主,辅以有限度的增强操作及一级市场股票投资。本
基金所跟踪的目标指数为上证50指数。基金将基本依据目标指数的成分股构成权
重,基于基本面研究进行有限度的优化调整,并借助数量化投资分析技术构造和调
整指数化投资组合。在投资组合建立后,基金定期对比检验组合与比较基准的偏
离程度,适时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使指数优化组合与目标指数的跟踪误差控制在
限定的范围内。此外,本基金将利用所持有股票市值参与一级市场股票投资,以在
不增加额外风险的前提下提高收益水平。
    1)优化的依据
    本基金进行优化的根本依据是国内股票市场的非完全有效性和指数编制本身
的局限性及时效性,本基金主要基于对上市公司及行业的基本面分析对指数化投
资组合进行优化,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A.公司基本面及竞争优势。本基金主要根据研究员的深度调研,分析上市公
司的基本面状况和竞争优势,对每只股票的盈利增长能力和盈利的可持续性进行
分析判断和预测。
    B.股票相对价值。本基金主要基于不同行业的特点,并通过同行业比较、历
史比较和成长性分析,努力发现那些与其同类个股或其本身所具有的盈利预期相
比价格被相对低估的上市公司。
    C.个股的市场机会和趋势。本基金还将基于对上市公司的深度调研和对股价
可能产生显著影响的市场信息的充分挖掘,分析个股的短期投资机会。
    D.股票的流动性。本基金主要根据对当时市场成交活跃程度及股票过往的平
均换手率、交易量等因素的分析,对个股的流动性进行分析预测。
    E.提前或延后指数成分股的变更。本基金将根据指数编制人制定的指数编制
规则,预测指数成分股可能发生的变动以及对股价的影响,提前或延后调整成分股

    F.非成分股的投资。本基金将及时把握市场上比较明确的一级市场盈利机会
,在不增加额外风险的前提下提高收益水平。经研究,个别基本面较好、股价远远
被低估,本基金也将适度参与这些非成分股的二级市场投资机会。本基金对非成
分股的投资将控制在基金资产净值的10%以内。
    具体而言,本基金将提高具备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股票的投资权重:
    A.上市公司基本面较好,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有持续增长能力;
    B.中长期价值与其股价相比,股价偏低;同行业中,该股票的相对价格偏低;
    C.具有短期投资机会;
    D.股票流动性较高;
    E.预期将纳入指数的个股;
    F. 包括一级市场新股在内的具有重大投资机会的非成分股。
    本基金将降低具备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股票的投资权重(极端情况下可降低
至零):
    A.基本面较差,缺乏核心竞争力,经营业绩下滑;
    B.中长期价值与其股价相比,股价偏高;同行业中,该股票的相对价格偏高;
    C.短期内股价上涨过快,预期短期内股价将大幅回调;
    D.股票流动性较差,成交不活跃;
    E.其他特殊个股,例如预期将从指数中剔除的个股等。
    2)构造指数优化组合的主要步骤
    A.根据上证50指数成分股名单及权重,考虑本基金资产规模及需保留现金比
例等因素,拟定本基金指数化投资的初始方案;
    B.在指数化投资初始方案基础上,根据上述优化操作的依据调整部分成分股
的投资权重,形成指数优化组合初始方案;
    C.借助相关数量化分析工具,根据组合的风险暴露结构及对跟踪误差的影响
进行调整优化,最终确定指数优化组合构建方案;
    D.在组合构建的过程中,基金经理还将根据实际交易情况、申购赎回情况、
以及对跟踪误差的监控结果等,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E.本基金在目标指数成分股定期调整信息公布前一个月内,根据对调整方案
的分析预测以及成分股调整对股价影响的分析,决定采取提前调整还是事后调整
的策略,增持可能进入目标指数的股票,剔除可能被调整出目标指数的股票。并在
目标指数成分股定期调整信息公布后一个月内按照调整后的指数成分股及权重构
建投资组合。
    F. 当发生新股申购时,研究部提供拟发行新股企业的研究报告,基金管理人
根据研究报告和市场判断决定是否参与新股配售申购。配售获得的新股将根据市
场状况在短时间内出售。
    本基金力求将指数化投资组合的日跟踪误差控制在0.2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
制在4%以内,同时争取获得超过指数的回报。
    3.其它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审慎投资于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金融工具,以减少基金资产的风
险并提高基金的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50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中等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控制与基准的偏离风险,同时力争获
得超越基准的收益。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交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于2004年10月19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 截至2004年9月30日基金投资组合基本情况
    2. 截至2004年9月30日基金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指数投资部分
    (2)积极投资部分
    3、截至2004年9月30日指数投资部分前五名股票明细
    4、截至2004年9月30日积极投资部分前五名股票明细
    5、截至2004年9月30日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期末未持有债券
    6、截至2004年9月30日前五名债券明细
    本基金期末未持有债券
    7、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
    (4)本基金期末不存在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项目的计价方法
    本基金持有的上市证券采用公告内容截止日的市场收盘价计算,已发行未上
市股票采用成本价计算。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4年3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
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
    (6)证券交易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1.2%÷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后于次月的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
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的前两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上述1款中(3)至(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
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
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2.赎回费率:
    注:[1] 就赎回费的计算而言,1年指365天,2年为730天,以此类推。
    本基金的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资产,余额为注册登记
费和其他手续费。
    3.转换费率:
    目前,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了本基金与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
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转换费率为0。但代销机构可对每笔转换
申请向投资者收取一定的业务代理费,具体收费标准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上述费率如发生
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调整后的上述费率还将在最新的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
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
动。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
活动,对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结构的调整:增加了 “基金的
业绩”、“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三个部分;删
除了“基金的设立”、“基金的募集安排”、“基金成立”等与首次募集有关的
特定内容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选用”
等相关部分。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重新规范了一些提法,如将“基金契约”改为“基金合
同”、“基金单位”改为“基金份额”、将“基金持有人”、“基金单位持有人
”改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将“基金清算”改为“基金财产清算”、将“基
金终止”改为“基金合同终止”等。
    3.在“一、绪言”、“二、释义”部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补充
了最近颁布的法律法规,删除了已经废止的法规。
    4.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
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重新规范了基金管理人的职责、承诺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表
述。
    5.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增加了有关基金托管人主要人员托管业务经
营情况的说明、以及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的内容说明

    6.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本期间相关公告的内容,增加了6个代
销机构:招商银行、银河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长江证券、东方证券、光大证券

    7.在“六、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部分,投资者范围增加了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增加了基金转换等内容,明确了本基金已开通网上交易方式,修改了通
过直销中心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限制和赎回费归基金资产的比例。
    8.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由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废
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原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作出如下修改:
    (1)原招募书这部分的第(二)条“目标指数”的第一段规定为:“本基金的
股票投资部分以上证50指数为目标指数;在法律法规允许时,本基金将转变为以
上证50指数为目标指数的纯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现直接写为:“本基金为以
上证50指数为目标指数的纯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
    (2)原招募书这部分的第(三)条“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 第二段的第一句话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部分主要投资于目标指数的成分股票”;现改为:“本基金
主要投资于目标指数的成分股票”。
    (3)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原规定为:“上证50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
数收益率*20%,在法律法规允许时,本基金将转变为纯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届时
其业绩比较基准将相应改为上证50指数”;现直接写为“上证50指数”。
    (4)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原规定为:“在目前的法律法规限制下,本基金投资
于国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一般不低于75%,一旦
法律法规不再限制基金投资于国债的比例,本基金除保留一定现金外将全部投资
于股票,正常情况下,股票投资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5%”;现改为“在目
前的法律法规限制下,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正常情况下股票投资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
    (5)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9.增加了 “九、基金的业绩”这一章节,补充说明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
业绩。
    10.在“十、基金的财产”部分,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规范了基金财产的保管与
处分部分的表述。
    11.在“十一、基金的收益分配”部分,根据有关法规明确了如果投资者没有
明示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视为选择现金方式。
    12.在“十三、基金的费用和税收”部分,将基金费用分为“与基金运作有关
的费用”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两类进行说明,根据本期的相关公告增加
了关于基金转换费率的规定,根据法规的要求调整了赎回费归基金资产的比例。
    13. 在“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内容更新和规范。
    14.在“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部分,根据有关法规和证监会的要求修
改了基金合同中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关内容,上述改动已经托管人同意、并报证
监会备案后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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