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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宝元: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04-11-13 05:46   

       南方宝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内容截止日:2004年9月30日
    重要提示
    南方宝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或“本基
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2】42号文和证监基金字【20
02】55号文批准公开发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2年9月22日正式生效。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
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
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
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
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经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作了修订并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进
行了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
4年9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4年9月30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七楼
    成立时间:1998年3月6日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电话:(0755)82912000
    传真:(0755)82912948
    联系人:郑凯铨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4号文批准,由南
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2000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0]78号文批准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
达到1亿元人民币。目前的股权结构为:华泰证券有限公司45%、深圳市机场股份
有限公司30%、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15%及兴业证券有限公司1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吴万善先生,董事长,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
行江苏省分行金融管理处科员、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市分行江宁支行科员、华泰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部副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裁,现任华泰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副书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虹先生,副董事长,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师范大学
教师、新华社香港分社干部、广东省港澳办干部、深圳机场办公室主任、联合证
券公司总裁办主任、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兼深南中路营业部总经理,现任深圳
机场(集团)公司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方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周明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厦门
市分行国外业务部副科长、厦门市财政局处长、厦门市国资局副局长、厦门国际
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兰荣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福建兴业银行计划资金
部副总经理、证券业务部副总经理、福建兴业证券公司总裁,现任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马昭明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历任电子工业部第8
98厂会计科科长,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现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裁。
    崔绍先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师。历任深圳市运输局科长、
深圳高速公路公司副总经理、深圳机场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深圳机场(集
团)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

    张涛先生,董事,中共党员,博士,经济师。历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
行业务总部业务经理、上海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现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总部总经理兼深圳营业部总经理。
    高良玉先生,董事,总经理,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中国证监会
发行部副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
    高尚全先生,独立董事,教授,高级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历任东北人民政府机
械局干部、一机部农机局干部、国务院农机办副组长、国家机械委处长、国家体
改委副主任,现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
    孙树义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第四机械工业
部副处长、电子工业部生产司处长、国家经委体改局处长、国家体改委生产体制
司司长、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人事部副部长、中央企业工委副
书记。
    陈小悦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清华大学经
济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助理,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国家会
计学院副院长、清华大学会计研究所所长。
    戴昌久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财政部条法司科员、德
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昌久律师事务所主任。
    2、监事会成员
    骆新都女士,监事会主席,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民政部外事处处长、南
方证券公司副总裁、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舒本娥女士,监事,学士学位,会计师。历任熊猫电子集团公司财务处处长、
华泰证券公司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稽查监察部总经理,现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潘明华先生,监事,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铁道部大桥工程局桥梁机械
厂会计、分公司财务经理、深圳机场(集团)公司财务部科长,现任深圳机场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林漳龙先生,监事,中共党员,会计师。历任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经
理助理、副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
    庄园芳女士,监事,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福建兴业证券公司交易业务部
总经理助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
理。
    蒋彤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部副
经理、嘉实基金投资部副经理、南方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研究部副经理,现任南
方基金公司研究部总监。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高良玉先生,董事,总经理,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中国证监会
发行部副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
    许小松,副总经理,男,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历任南京农业大学讲师、深圳
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副所长。
    邓召明,副总经理,男,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讲师,历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
经济学院讲师、机电部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
    俞文宏,副总经理,男,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江苏省投资公司
业务经理、江苏国际招商公司部门经理、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总
经理、江苏国信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郑凯铨,督察长,男,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历任深圳市司法局主任科员、深圳
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副主任,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稽核部总监

    4、基金经理
    陈键先生,27岁。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金融专业,硕士毕业于中国人
民银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学历。2000年进入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先后从事证券
研究分析、基金投资等工作,历任研究部行业研究员、天元基金经理助理、南方
基金管理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经理高良玉先生、副总经理许小松先生、副总经理邓召明先生、副总经理
俞文宏先生、投资交易总监陈礼华先生。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1710.24亿元人民币
    联系电话:010-66107333
    联系人:庄为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46人,平均年龄32岁,90%员工拥有大学本
科以上学历,90%以上员工取得基金从业资格,高管人员均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
级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第一家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七年来,中国工
商银行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体系、规范的业务管理模式、健全的托管业务系统、强大的市场营销能力,为广
大基金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
异业绩。截止2004年7月,托管证券投资基金36只,其中封闭式16只,开放式20只,
基金年均递增托管资产超过50%。至今已形成包括养老金、证券投资基金、信托
资产、保险资产、产业基金、QFII资产六大类11项托管产品的资产托管业务体系
,2004年3月获得《亚洲货币》评选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称号。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七楼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755)82912592
    传真:(0755)82913232
    联系人:曹毅
    (2)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17层B1702室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10)66573399
    传真:(010)66573868
    联系人:朱运东
    (3)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9楼1901室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1)68817000
    传真:(021)68817654
    联系人:杨继东
    (4)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部理财中心
    注册地址:成都市顺城大街206号四川国际大厦16楼E1座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8)86520536/0785
    传真:(028)86520265
    联系人:苏波
    2. 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333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田耕
    网址:www.bankcomm.com
    (2) 招商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5487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朱小姐
    (3) 深圳发展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 号
      负责人:周林
    成立时间:1987 年12月22日
    电话:(0755)82088888
    联系人:周勤、汪小苗
    (4) 华泰证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 话:(025)84457777-882、721
    联系人:张雪瑾、袁红彬
    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
    网址:www.htsc.com.cn
    (5) 兴业证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591-7541476
    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125
    联系人:缪白
    网址:www.xyzq.com.cn
    (6) 国泰君安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177
    传真:021-62583439
    服务热线:4008888666 021-962588
    联系人:顾文松网址:www.gtja.com
    (7) 广发证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网址:www.gf.com.cn
    (8)联合证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电话:0755-82493561
    传真:0755-82492187
    联系人:盛宗凌
    网址:www.lhzq.com
    (9) 华夏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 号
    法定代表人:周济谱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010-6518675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网址:www.csc108.com
    (10)银河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联系电话:(010)66568613、66568587
    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大鹏证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信兴广场地王商业中心商业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徐卫国
    电话:0755-83520352,400-8888999
    传真:0755-83283497
    联系人:章磊
    网址:www.chinaeagle.com
    (12)海通证券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4125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网址:www.htsec.com
    (13)国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胡继之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2181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胡剑
    网址:www.guosen.com.cn
    (14)招商证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 黄健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5)东方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大道72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联系电话:021-68562200-3019
    客服热线:021-962506
    联系人:盛云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16)东吴证券
    注册地址: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电话:0512-65158588
    客服热线:0512-96288
    传真:0512-65158028
    联系人:汪健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17)长江证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下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联系电话:021-63291352
    服务热线:02765799883
    传真:021-33130730
    联系人:甘露
    公司网址:www.cz318.com.cn
    (18)天同证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泉城路180号齐鲁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段虎
    联系电话:0531-5689690
    联系人:罗海涛
    公司网址:http://www.ttstock.com.cn
    (19)湘财证券
    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杜颖灏
    网址:www.xcsc.com
    (20)北京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10-16层
    法定代表人:卢克群
    电话:(010)68431166
    传真:(010)88018657
    联系人:任杰、马嘉伦
    (21)中信证券
    住所:深圳市湖贝路1030 号海龙王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电话:(010)84864818 转63538、6370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马永、马泽承
    (22)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胡洁静
    (23)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29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号
    法定代表人: 张志军
    电话: (022)28451883
    传真: (022)28451616
    联系人:徐焕强
    (24)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五楼
    法定代表人:吴张
    电话:020-87320991
    传真:020-87325036
    联系人:黄繁豫
    客户服务热线:020-87320991、020-87320595
    (25)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特区报业大厦14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电话:0755-83516094
    联系人:高峰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288968
    (二)注册登记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北京天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朝阳区亚运村汇欣大厦A座14层
    负责人:杨晓明
    电话:(010)84991188
    传真:(010)84990025
    经办律师:杨晓明 邓辉 查扬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沈家弄325号(邮编:200137)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33号瑞安广场12楼(邮编:200021)
    法人代表:Kent Watson
    电话:(021)63863388
    传真:(021)63863300
    联系人: 陈兆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周忠惠 王笑
    四、基金名称
    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开放式债券型基金,以债券投资为主,股票投资为辅,在保持投资组
合低风险和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确保基金安全及追求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标的物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债券、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作为债券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各类债券,品
种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与可转换债券。债券投资在资产配置中的比例
最低为45%,最高为95%;股票投资在资产配置中的比例不超过35%。
    八、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对各种投资工具进行合理的配置。首先根
据对宏观经济走势以及国家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分析,确定资产配置的指导
原则,然后依照收益率与风险特征对不同市场以及不同投资工具的投资比例进行
合理的配置,并随投资环境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并注重采用多种投资手段,把握
市场上的无风险套利机会,增加盈利性。
    九、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75%交易所国债指数+25%(上证A股指数+深证A股
指数)
    十、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以债券投资为主,股票投资为辅,力求投资组合保持较低风险和充分流
动性,确保基金安全及追求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4年10月12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04年9月30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4.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
外的股票。
    (3)期末其他资产构成
  
    (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7.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守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十三、基金费用概览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 (3) 证券交易费用; (4) 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持有人大会费用;
(6) 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
费用。
    2、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75%的年费率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H=E×0.75%÷365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两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
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应给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75‰的年费
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75‰÷365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
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
延。
    (3)上述(一)中3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它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
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下调
前述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认购费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2、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认购费率相同,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3、赎回费
    赎回费率为0.3%。赎回费在扣除手续费后,余额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百分
之二十五,并应当归入基金财产。
    4、转换费
    基金管理人已经开通了本基金与南方稳健成长基金的转换,转换费率为0.2%
,具体内容详见《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转换业务公告》。
    5、本基金的实际执行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
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认为需要调
整费率时,必须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日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
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重新规范了一些提法,如将“基金契约”改为“基金合
同”、“基金单位”改为“基金份额”、将“基金持有人”、“基金单位持有人
”改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 、将“基金清算”改为“基金财产清算”、将“基
金终止”改为“基金合同终止”等。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结构调整:增加了 “基金的业
绩”、“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和“其他应披露
的事项”几部分;删除了“基金设立”、“基金的设立募集”、“基金成立”等
与首次募集有关的特定内容以及“基金持有人”、“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选用”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等相关部分。
    3. 在“重要提示”中,说明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进行了修订并公告。
    4、在“一、绪言”、“二、释义”部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补
充了国家最近颁布的法律法规;并且对个别解释进行了调整。
    5.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基金法》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把原来“基金的管理”和“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重新
归结为“三、基金管理人”,其中对基金管理人的职责、承诺和内部控制制度的
表述进行了规范。
    6.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根据《基金法》的规定及实际情况,增加了
基金托管人主要人员情况的说明以及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
程序的说明。
    7.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相关的代销机构,其代销机构的增加
事宜均已公告。
    8.在“六、基金的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部分调整了相关的说法,并根据
法规的要求明确了赎回费的归属,同时增加了“基金的转换”部分。
    9.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10.增加了 “九、基金的业绩”这一章节,补充说明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
资业绩。
    11.在“十、基金的财产”部分,根据法律法规重新规范了基金财产的保管与
处分部分的表述。
    12.在“十一、基金的收益分配”部分,根据有关法规明确了如果投资者没有
明示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视为选择现金方式。
    13.在“十三、基金的费用和税收”部分,将基金费用分为“与基金运作有关
的费用”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两类进行说明,同时把“基金的税收”放
到这一章节。
    14.在“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根据《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内容更新和规范。
    15.在“基金终止和清算”部分,根据法律法规调整了其中的一些说法。
    16.在“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部分,根据有关法规和证监会的要求修
改了基金合同中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关内容,上述改动已经托管人同意、并报证
监会备案后公告。
    17.丰富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的内容。
    18.对原《招募说明书》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十五、签署日期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于2004年9月30日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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