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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股份: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独立董事意见
2004-11-16 06:33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04-052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现任的独立董事,对选举郭元先先生、吴功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1、根据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认为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沙
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2、选举郭元先先生、吴功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卢胜海 熊楚熊 高洪星
                              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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