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04-004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0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二00四年十一 月十四日上午8:30在湖州美欣达印染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单建明 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授权委托代理人)18人,代表股份 45,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03%,其中:出席会议的流通股东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东及股东代表(含授权委托代理人)18 人,代表股份45,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03%。每项议案均以书面记名方式表 决。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天同证券保荐代表人、国浩律师集 团(杭州)事务所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上 市规则》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45,990,0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弃权 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 0 %。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的修改案。 同意45,990,0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选举累积投票制的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45,990,000股,占出席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 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 0 %。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45,990,0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弃权 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刘志华律师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和记录。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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